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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灾地区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08]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的省区市和中央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安置受灾群众和恢复重建工作的统一部署,在贯彻我部和财政部就业援助政策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做好受灾地区就业援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做好受灾地区就业援助工作 (一)进一步明确做好受灾地区就业援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汶川特大地震给受灾地区就业和社会保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8号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九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2008年2月3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以下简称《通知》),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就业促进法》的要求,对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切实做好《通知》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通知》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通知》精神 《通知》是贯彻落实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的通知(劳社部函[200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0号)精神,充分发挥企业和职业院校在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中的作用,加快培养速度,扩大培养规模,逐步建立一支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信访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7号)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信访工作,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 (中发[2007]5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信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地位,明确了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信访工作提出了要求,第六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对《意见》的贯彻落实作出了具体的安排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意见》和第六次全国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 200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劳社部函[2007]58号)各成员单位: 《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2007年工作要点》已经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同志批准。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代章)二00七年四月三日 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2007年工作要点 根据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2007年农民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继续深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第四季度落实四项目标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通知(1998年10月22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今年五月全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会议以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1998)10号)和《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8)28号)的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政务信息工作制度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政务信息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管理工作制度,我们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劳社厅发〔1998〕20号)进行了修订,并经部领导审定。现将修订后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政务信息工作制度》予以印发,望遵照执行。 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政务信息工作制度 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有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意见(劳社部发[200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发布实施,标志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2005年是《条例》发布施行的第一年,也是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关键的一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以深入贯彻实施《条例》为统领,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全面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编号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外综[2004]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现将《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编号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00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编号办法(试行)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以下简称《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劳动行政部门向依法批准设立的中外合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劳社厅函[2004]3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1号)、《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94号)精神,在全社会形成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于今年11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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