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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文化部业务主管的社会组织开展各类活动的通知(办社团函〔2012〕119号)文化部业务主管各社会组织: 近年来,我部业务主管的社会组织配合文化工作大局,广泛团结业内人士,组织开展积极向上的公益性文化活动,提供各种公益文化服务,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部分社会组织在组织开展活动过程中,也存在程序不规范、管理松散等问题;有的社会组织打着“文化部”等政府部门的旗号从事经营性活动,严重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形象;有的社会组织甚至违反规定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艺术科学研究“十二五”(2011-2015年)规划》等文件暨开展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办科技函〔2011〕5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中国艺术研究院、国家图书馆、故宫博物院、国家博物馆、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中国美术馆、中国国家画院、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 《全国艺术科学研究“十二五”(2011-2015年)规划》、《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经文化部和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
文化部关于严厉打击粗口歌、哈狗帮、摇头玩等违法音像制品的紧急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北京市新闻出版局,xx兵团文化局: 粗口歌、哈狗帮、摇头玩等违法音像制品,含有粗俗不堪的脏话,甚至夹杂淫秽、反动内容,严重危害广大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近几年来虽几经打击,但仍然发现这些违法音像制品通过地下发行渠道、互联网流通和传播,一些歌舞娱乐场所特别是迪厅、舞厅等违法播放,有的还进入学校或在学校周边公开租售,危害极大,影响恶劣。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
文化部关于加强网络游戏产品内容审查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4]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 文化部于2003年5月10日发布的《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包括网络游戏在内的网络文化产品及其经营活动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进口经营网络游戏应当报文化部进行内容审查。2004年2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19号)规定,“对未经文化部许可擅自利用互联网从事网络游
教育部办公厅、广电总局办公厅、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第八批向全国中小学生推荐优秀影片片目》的通知 (2002年2月4日 教基厅〔2002〕2号) 现将经全国中小学生影视教育协调工作委员会评选审定的《第八批向全国中小学生推荐优秀影片片目》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组织观看和放映等有关工作。 第八批向全国中小学生推荐优秀影片片目 一、适合小学生观看的影片 1.《TV小子》 珠江电影制片公司 2.《第二次机会》 三辰影库发行VCD 3.《巨狗奇遇记》 三辰影库发行VCD 4.《猪小弟》 三辰影库发行VCD
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广电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举办第七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的通知(残联〔2008〕3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政厅(局)、文化厅(局)、广播影视局,残疾人联合会: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2008年7号)中明确提出,“繁荣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组织残疾人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艺术、娱乐活动。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培养优秀特殊艺术人才。”国务院批转的《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也提出了“普遍、深入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教育部办公厅、广电总局办公厅、文化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第五批向全国中小学生推荐优秀影片片目》的通知 (2000年3月20日 教基厅〔2000〕3号) 优秀影视作品对于加强中小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等具有重要影响。为向中小学生提供更多更好的影视素材,现将经全国中小学生影视教育协调工作委员会评选审定的《第五批向全国中小学生推荐优秀影片片目》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组织观看和放映等有关工作。 第五批向全国中小学生推荐优秀影片片目 一、故事片9部 《紧急迫降》 上海电影电视集团公司出品 《冰与火》 上海
文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家文物局、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关于公益性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实施意见(文办发[2004]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厅(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科技厅(委、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文物局、工会、团委、妇联、科协,解放军各军区、各军兵种政治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
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共文化 设施向未成年人等社会群体免费开放的通知 (文社图发[200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文物局(文管会),xx兵团文化局,本部各直属单位: 为了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精神,充分发挥公共文化设施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政府为全社会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水平,现就公共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等社会群体免费开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4年5月1日起,全国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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