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水利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建立中小学节水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和水土保持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开展节水教育、水土保持教育的通知(教基一函[201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水利(水务)厅(局)、节约用水办公室,xx兵团教育局、水利局、节约用水办公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面向中小学生开展节水教育和水土保持教育,探索建立利用社会资源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和教育
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管理条例
2024-05-27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维护供水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保障生活、生产用水和其他用水,促进供水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等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供水,是指城市的公共供水、自建设施供水和其他供水。 本条例所称城市节水,是指在城市供水区域内通过行政、技术、经济等手段加强节约用水管理。 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供水和使用城市供水以及从事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