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机电出口办关于简化机电产品出口推销服务人员多次出国审批手续请示的通知
2024-06-1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机电出口办关于简化机电产品出口推销服务人员多次出国审批手续请示的通知(国办发〔1988〕9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国务院机电产品出口办公室《关于简化机电产品出口推销服务人员多次出国(含赴港澳)审批手续的请示》,已经国务院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在规定范围内试行,并将试行情况及时告国务院机电产品出口办公室。国务院办公厅一九八八年二月十日关于简化机电产品出口推销服务人员多次出国(含赴港澳)审批手续的请示国务院: 为了提高出口生产企业对国际市场的反应能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三峡地区经济开发办公室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4-06-0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三峡地区经济开发办公室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86〕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峡省筹备组改建为国务院三峡地区经济开发办公室的通知(中发〔1986〕12号文),经国务院领导批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务院三峡地区经济开发办公室由李伯宁同志任主任,陈光健同志兼任副主任,黄友若同志任副主任。 二、国务院三峡地区经济开发办公室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由国家计委和水电部代管,编制暂定五十人。其参加会议和发给文件等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纪要的通知
2024-06-0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 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纪要的通知 (国办发[1986]45号 1986年6月10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纪要,已经国务院批准,现转发给你们。 纪要提出的争取在“七五”期间解决大多数贫困地区人民的温饱问题是一件大事,需要集中力量,上下共同努力,切实把这件事办好。纪要中对贫困地区经济开发方面提出的意见,请认真研究执行。 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 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纪要 (198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干部不兼任经济实体职务的补充通知
2024-06-06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党政机关干部不兼任经济实体职务的补充通知 (中办发[1985]41号 1985年7月9日发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总政治部,各人民团体: 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现对党政机关干部不兼任各类公司、企业等经济实体的职务问题,作如下补充通知: 一、根据政企职责分开的原则,所有在职和退居二线的党政机关干部,一律不兼任全民所有制各类公司、企业等经济实体(包括以民间面目出现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职务(包括名誉职务)。已经兼任的,应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确保中央各项社会保障补助资金专款专用的紧急通知
2024-06-0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确保中央各项社会保障补助资金 专款专用的紧急通知 (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日 国办发明电〔1999〕16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当前经济形势和对策建议>的通知》(中发〔1999〕12号)决定提高三条社会保障线水平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并一次性补发过去拖欠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而作出的重大决策。为做好这项工作,中央财政通过调整财政预算支出结构,对财政困难的老工业基地和中西部地区给予了补助。中央财政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2024-06-0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 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1999〕84号 1999年9月30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劳动保障部、国家计委、民政部、财政部、人事部、税务总局、工商局、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国务院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 (劳动保障部 国家计委 民政部 财政部 人事部 税务总局 工商局 中国残联 1999年8月31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委等部门关于加快解决教职工住房问题意见的通知
2024-06-0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委等部门 关于加快解决教职工住房问题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1995]18号 1995年3月10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教委、建设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土地局及全国教育工会《关于加快解决教职工住房问题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快解决教职工住房问题的意见国务院: 近几年来,特别是《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委等部门关于“八五”期间解决城市中小学教职工住房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2]52号)下发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节日、纪念日、活动日设立程序的通知
2024-05-27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节日、 纪念日、活动日设立程序的通知 (厅字〔200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总政治部,各人民团体: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陆续设立了一些节日、纪念日,如国庆节、建军节、劳动节、妇女节、教师节、儿童节和建党纪念日、抗战纪念日等;设立了一些活动日,如植树节、助残日、无烟日、科技活动周等;并规定了几个节日和国际通行的元旦、我国民族传统节日春节的放假办法。设立这些节日、纪念日、活动日,对于培养人民群众的国家意识、社会意识和公
海关总署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海关总署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海关总署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海关总署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审批程序的请示的通知》的通知
2024-05-27海关总署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海关总署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海关总署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海关总署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审批程序的请示的通知》的通知([1988]署税字第1188号 1988年11月16日)广东分署,各局、处级海关: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88)32号转发的《国家计委、国家旅游局关于严格执行合资、合作建设旅游饭店审批程序的请示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对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请各关对现已登记备案的合资、合作旅游饭店项目进行认真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林业部关于稳定山权林权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情况简报的通知
2024-05-2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林业部关于稳定山权林权 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情况简报的通知 (一九八一年七月十一日) 遵照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现将林业部《关于稳定山权林权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情况简报》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稳定山权林权,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是党的农村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护森林发展林业的一项根本措施,同时也是关系到山区、林区安定团结的一件大事。今年三月八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中,要求各地“必须尽快作出部署,组织力量在明春以前完成这项工作。”鉴于这项工作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