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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做好上星动画频道落地工作的通知(2004年11月8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厅),xx兵团广播电视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发展我国影视动画产业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经国家广电总局批准,同意北京电视台、上海电视台、湖南电视台开办上星动画频道。目前,北京电视台动画频道已经正式开播,湖南电视台金鹰卡通频道正在试播,上海电视台动画频道将于今年底开播。现就做好上星动画频道落地覆盖工作通知如下: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影视人才工作的意见(2004年7月12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大力加强广播影视人才队伍建设,为广播影视改革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2004年7月12日,国家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广播影视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电局,各省、直辖市广播影视集团(总台),总局机关各司局、直属各单位,中国广播影视集团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发出《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影视人才工作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高度重视群众意见努力净化荧屏工作的通知(2004年4月29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厅),总局机关各司局,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各广播影视报刊、出版社: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根据中央精神,总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涉案剧审查和播出管理的通知》,各级广播影视管理部门和播出机构采取有效措施,取得明显成效。这一举措在全国观众中产生了强烈反响,广大群众纷纷来信来电,对总局的这项措施表示拥护和支持。 以下所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印发《关于发展我国影视动画产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004年4月20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紧密联系我国影视动画产业的客观实际,从体制、政策、市场管理上促进我国影视动画产业的发展,真正把我国影视动画产业做强做大,国家广电总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发展我国影视动画产业的若干意见》,2004年4月20日,国家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厅),中央电视
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广播电影电视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1991年1月28日) 一、继续有效的广播电影电视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001 中央广播事业局、邮电部、中国人民解放军通信兵部关于颁发《划分大中城市无线电发信区域和选择电台场地暂行规定》的联合通知 (59)广科字第1250号 002 中央广播事业局、全国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关于颁发《小功率电视转播台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发术字(81)681号 003 中央广播事业局关于使用调频专用频段的暂行规定 广发术字(82)417号 004 关于建立中、
国务院批转教育部、中央广播事业局关于第二次 全国广播电视大学工作会议的报告的通知 (一九七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现将教育部、中央广播事业局《关于第二次全国广播电视大学工作会议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广播电视大学开办半年多来的事实证明,它是多快好省地培养人才的一种办学形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加强对广播电视大学的领导,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中央各有关部门应积极予以支持 ,抓紧落实应由本部门解决问题 ,扶值广播电视大学茁壮成长。 关于第二次全国广播电视大学工作会议的报告 我们于一九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立法质量,促进广播影视立法程序科学化、规范化,根据《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编制广播影视立法规划和计划,从事广播影视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解释、清理、废止等活动。 第三条 制定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应当严格遵循《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确定的立法原则和立法程序。 法律、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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