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全国三年新技师培养计划分解目标的通知
2024-07-0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全国三年新技师培养计划分解目标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精神,切实做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技师、高级技师的培养工作,按照我部《关于印发<三年五十万新技师培养计划>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38号)要求,各地综合分析当地的需要和可能,兼顾当前和长远,本着实施新技师培养计划过程中数量与质量相统一的原则,根据全国总体目标和任务,